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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蚌埠固鎮法院消息,近日,固鎮法院審理判決一起微信詐騙案,被告人顧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顧某在南京工作,是南京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正因為這一工作性質,讓顧某覺得很多想買車的人會更信任他,因此也就有了賺錢“新方法”。
據悉,因在汽車服務公司工作,顧某非常容易獲得各種車輛的照片信息。于是,在2020年5月份至2021年間,被告人顧某多次通過發布朋友圈的方式,虛構賣車信息。再通過與有意向購車的人聊天,取得他人信任。等時機成熟之后,顧某就開始以購車需要支付定金為名騙取他人財物,共計2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顧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本案犯罪情節較輕,且被告人顧某已經退賠了被害人的損失,又能當庭認罪,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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