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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樓下沒有人就能隨意高空拋物嗎?說起這事兒,蕪湖市的宋某就后悔不已——其在住家的三樓見樓下沒有人,遂將一只空瓶扔下,而其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代價——因涉嫌高空拋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3月13日上午,蕪湖市公安局鏡湖分局濱江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轄區(qū)某小區(qū)有人高空拋物。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找到肇事地點。果然,一只空瓶在垃圾桶旁邊的地面已經粉碎,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民警取證的同時分析,空瓶應該是該棟樓的居民所為,隨即調取周邊視頻監(jiān)控,并從頂樓開始逐戶進行走訪調查。在三樓一戶人家,居民宋某如實承認是其扔下的空瓶。民警當即將宋某傳喚至派出所進行審查處理。面對證據(jù),宋某交代:3月12日晚,宋某在廚房時見樓下無人,將一只空瓶打算扔進樓下的垃圾桶,誰知,空瓶并未投進垃圾桶,“啪——”的一聲跌落在垃圾桶傍邊地面摔得粉碎。
目前,宋某因涉嫌高空拋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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