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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訊 “謝謝霍邱法院的法官,謝謝羅書記,謝謝代警官,太感謝你們了。”3月15日,六安市霍邱縣城西湖鄉雙河村村委會辦公室內,申請人周某在收到8萬元的交通事故賠償款之后,激動地表達了自己的謝意。該案法官3月16日向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客戶端記者介紹了這起難執行案件的執行過程。
該案發生在2018年10月,霍邱縣城西湖鄉雙河村年近八旬老翁劉某駕駛四輪電動車與村民朱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相撞,致朱某以及乘坐人周某摔倒受傷,經霍邱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劉某負本起事故主要責任,朱某負次要責任,周某不負本起事故責任。此后,雙方就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周某起訴到霍邱縣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被告劉某賠償原告周某因本起交通事故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總計13萬余元。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以后,我們執行法官對雙方的情況作了充分的調查,發現申請人家里比較貧困,同時又急需進行二次手術,而被執行人劉某近80歲高齡,基本上沒有什么履行能力,案件基本陷入僵局?!狈ü僬f。此后,執行法官經過多次走訪以及與當地村委會干部多次溝通后,發現案件只能從劉某的子女作為突破口,看能不能做通其子女的思想工作,讓他們代為履行。
有了這個思路以后,執行法官通過實地走訪以及電話聯系的方式,耐心做劉某子女的思想工作,在這個過程中,當地派出所以及村委會干部給予了大力支持,經過三方的共同努力,最終劉某及其子女愿意和申請人周某約定在15日去村部協調。
3月15日一大早,執行法官就趕到雙河村村委會,在執行法官的協調下、村委會干部以及當地派出所民警的見證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劉某一次性給付周某8萬元,雙方再無糾葛,至此本案執行完畢。
陳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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