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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中國警察網消息:3月8日,蕪湖市公安局灣里派出所通過調查和審訊,破獲假“強奸案”,依法給予涉嫌謊報警情、賣淫的徐某行政拘留10日并處200元罰款,給予嫖娼的趙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3月4日,灣里派出所民警接到女子徐某報案稱,凌晨3時,她在諾華庭酒店一房間內被一男子強暴。接到報警后,灣里派出所民警立即聯系該局刑警大隊一起趕往現場調查,在對現場勘查時,民警沒有發現打斗痕跡,徐某情緒也十分穩定,身體也無外傷,不像遭到強奸后的表現。隨后民警又調取酒店監控,發現前日晚該女子與一名男子同時進入房間,并非脅迫關系,民警對其感到十分可疑,于是將徐某帶回派出所調查。
民警將徐某帶回派出所后,通過酒店的登記信息,很快查到與女子同時進入房間的男子信息,確定該男子為趙某,并電話聯系將其傳喚至派出所內。在調查過程中,趙某大喊冤枉,否認強奸該女子,趙某表示雙方是在同意的情況下發生性關系,而該女子始終咬定被男子強奸的事實不松口,雙方各執一詞。隨后民警將雙方分開,單獨詢問,在對趙某進行詢問時,民警告知趙某,雙方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是肯定的,同時告訴趙某強奸罪的法律判罰的嚴重性,迫于民警的心理攻勢,趙某終于如實供述了事實真相,并將手機上和徐某的微信聊天記錄交給民警查看。通過手機聊天記錄發現,原來早在2月份之前,趙某就與徐某通過某社交軟件認識,之后雙方一直通過微信交流,趙某一直想約徐某但未嘗所愿。3月3日,趙某表示只要徐某來蕪湖陪一下就給3000元,徐某在金錢的誘惑下終于同意,當晚趙某開車到南陵將徐某接到酒店隨后發生性關系。次日早上趙某發現徐某還未醒來,就不想給錢,于是自己悄悄溜走了。民警將趙某的供述轉述給徐某后,徐某也如實交代了當日的情況。4日早上徐某一覺醒來,發現趙某不知所蹤,電話也打不通,自己分文未得,越想越惱,于是打110報警,謊稱自己被強奸。
目前,違法行為人徐某因謊報警情、賣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處200元罰款,趙某因嫖娼被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市民莫把報警當兒戲,故意謊報警情,浪費公共資源,警方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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