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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淮北一男子伙同他人以租車為名搶劫車輛并殺害司機,又企圖冒充警察攔車搶錢被公安機關追捕。后潛逃至南京,使用偽造身份逃避偵查。于2020年7月15日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抓獲。2020年12月29日,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關某峰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的一審刑事判決書。
關某峰搶劫、故意殺人一審刑事判決書截圖。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關某峰,曾用名蘇某軍,男,漢族,1979年10月5日出生于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大學本科。
經審理查明:1998年4月2日下午,被告人關某峰與蘇某華(已判決)、周某超(已判決)、劉某洪(已判決)相約預謀搶劫車輛后冒充警察查車搶錢。四人商定次日由周某超到淮北市租車至宿縣地區車管所對面巷子內,其余三人在此接應搶車。次日上午,周某超按約來到淮北市,17時許在淮北市汽車站附近租乘被害人周某某駕駛的一輛紅色桑塔納轎車,19時許將車帶至約定地點,關某峰、蘇某華、劉某洪已在此等候。周某某停車后,關某峰、蘇某華上車后強行將周某某往后排座位上拉,劉某洪則駕駛車輛向宿蒙路開去。因周某某掙扎呼救,蘇某華、關某峰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套在周某某脖子上,一人拉一頭,將周某某勒死。后四人開車至濉溪縣南坪東風村附近一機井處,將周某某的尸體拋入機井,并用玉米秸和一石塊壓蓋在機井中。同月7日晚,關某峰、蘇某華、周某超駕駛搶來的桑塔納轎車在宿蒙公路企圖冒充警察攔車搶錢時被公安機關追捕。車輛撞至樹上,蘇某華當場被抓獲。次日周某超、劉某洪被抓獲,關某峰潛逃至南京,使用偽造身份逃避偵查直至被抓獲。經鑒定,周某某系被他人勒壓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另查明,2020年7月15日關某峰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抓獲。同年12月17日,關某峰的家人與被害人的近親屬達成賠償協議,支付賠償款,取得諒解。
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關某峰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預謀并以暴力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在實施搶劫過程中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殺人,屬搶劫罪的加重處罰情節,不另構成故意殺人罪。關某峰在共同犯罪中積極實施犯罪行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照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關某峰歸案后,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當庭自愿認罪,其家屬與被害人的近親屬達成賠償協議并取得諒解,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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