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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2021年1月8日凌晨,南陵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在青陽縣成功抓獲以“拉車門”方式實施盜竊的三人犯罪團伙。
2020年12月29日,南陵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蔣某報警稱:車內(nèi)財物被盜了。經(jīng)了解,受害人車輛停放在某酒店門口,車里有1臺新買的筆記本電腦,價值約11000 元,還有高檔香煙若干。蔣某回憶道,車內(nèi)的物品是28日晚上放在車上的,29日早晨就不見了。原因可能是因其下車后忘記給車上鎖,沒想到被盜賊盯上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開偵查。經(jīng)調(diào)取作案現(xiàn)場周邊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盜竊確系“拉車門”方式作案,民警通過連日的視頻追蹤、分析研判,基本鎖定三名嫌疑人真實身份。2021年1月8日凌晨,民警通過蹲守,在青陽縣將三名嫌疑人抓獲歸案。
經(jīng)訊問,王某、陶某、孫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對其盜竊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jù)其交代,2020年12月28日,三人因手頭拮據(jù),聚集到一起商討如何“賺快錢”。經(jīng)合計,嫌疑人孫某將自己的手機抵押了1500元,讓嫌疑人陶某租了一輛轎車。28日晚,租車后的三人便開車出去,期間孫某提議到蕪湖“拉車門”盜竊車內(nèi)物品,因三人感覺蕪湖太遠便就近選擇了南陵。
12月29日凌晨,三人在南陵縣某酒店門口發(fā)現(xiàn)了目標車輛,王某陽負責(zé)在路口把風(fēng),陶某、孫某在車后座及后備箱盜得筆記本電腦1臺、香煙若干。盜竊得手后,三人帶著“戰(zhàn)利品”駕車趕回青陽。29日下午,他們用盜取的筆記本電腦置換質(zhì)押的手機,將盜取的部分香煙銷贓獲取720元,扣除途中修車胎花費的300元,還剩420元每人分得贓款140元。
2021年1月8日下午,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南陵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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