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原池州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科科長孫雪峰利用職務之便,先后以虛增職工工資福利總額、虛開印刷費發票等方式,貪污公款共計人民幣2824570.99元,用于個人游戲充值、家庭支出和個人消費。2020年12月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東至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孫雪峰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被告人孫雪峰退出的違法所得款人民幣四十二萬六千六百元,予以追繳,上交國庫;繼續追繳被告人孫雪峰違法所得款二百三十九萬七千九百七十元九角九分。
孫雪峰案一審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孫雪峰,男,1969年出生,漢族,大學本科,中共黨員,原系池州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科科長。
經審理查明:2015年8月至2020年1月期間,被告人孫雪峰利用擔任池州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池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處財務科科長職務之便,先后以虛增職工工資福利總額、虛開印刷費發票等方式,貪污公款共計人民幣(下同)2824570.99元,用于個人游戲充值、家庭支出和個人消費。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雪峰在擔任池州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池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處財務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虛增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重復報銷職工工資福利、虛開印刷費發票報銷等方式,貪污公款共計人民幣2824570.99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被告人案發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其家屬代為退還贓款426600元,故又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編輯:唐恒鋼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