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我們雙方已經協商好了,麻煩法官把我的案件處理一下吧!”12月27日,被執行人張某主動來到霍邱縣人民法院,在見到執行法官后,張某將拖欠劉某的40000元借款交到了該院。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遲遲不愿還錢的張某突然“痛快”起來了呢?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了解到,劉某與張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霍邱法院審理后,依法判決張某償還劉某借款100000元。判決生效后,張某遲遲不愿還款,劉某遂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張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近日,執行法官通過電話溝通了解到,張某的兒子就讀于某大學,即將畢業面臨就業問題。
執行法官將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后果告知了張某,告知其如果不能把法院的執行案件處理掉,對子女的就業、從政、參軍等都會產生影響。經過執行法官的一番勸說,張某當即表示愿意履行義務。
12月27日,劉某與張某一同來到法院,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雙方簽署了執行和解協議。張某將40000元借款及訴訟費、執行費一次性交給了執行法官,并就下余款項承諾了還款期限。
劉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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