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固鎮法院消息,近年來,未成年遭受欺凌事件屢見不鮮,引發社會關注。近日,固鎮法院審理了一起因校外欺凌引發的健康權糾紛案,經過法官精心調解矛盾,雙方握手言和,當庭達成調解協議,原告一次性獲得四被告共同賠償4000元。
據悉,2021年4月17日15時許,在固鎮縣某公園附近的廁所內,被告陸某陽伙同左某樂、艾某、洪某恒四人無故對原告劉某進行毆打,導致原告受傷,原告的傷情經住院治療雖好轉出院,但給原告幼小的心靈造成了巨大傷害,原告目前已無法正常上學,給原告的整個人生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后果。綜上,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四被告毆打原告并造成原告身體受傷,應當賠償原告的各項損失,可被告卻不愿意賠償原告的各項損失,遂起訴至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考慮到案件涉及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及原告遭遇的不幸,為及時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做了大量的調解工作,多次聯系溝通,悉心調停疏導,最終使得雙方達成合意,矛盾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該案的順利調解,充分保護了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增強了未成年人自我保護的意識,同時,對施暴者及其家長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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