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根據相關規定,城區新建小區和舊城改造時,都要配套建設養老服務用房。可對不少人來說,這是一 個陌生的名詞。近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在宣城市區走訪多個小區后發現,雖然不少小區都配套建設了養老服務用房,但有的小區建成多年,服務用房還未啟用,有的成了“簡易棋牌室”。在養老需求越來越旺盛的當下,如何運營好這些服務用房,當地有關部門也在不斷探索。
記者走訪發現有的小區老年活動中心放了桌椅,供老人們打牌消遣。
【市民反映】
老人們找不到室內活動場所
年近古稀的陳大爺退休后喜歡聽戲,偶爾也唱一唱。他住在宣城市區中銳第一城小區,離小區不遠的宛溪河畔一座橋下,有一處露天平地,平時常有老人聚在一起唱戲和聽戲,陳大爺也時常參與。但前段時間,他們被投訴了。因為這處露天平地緊挨著附近一個小區,有居民投訴老人們唱戲聲音太大。這讓陳大爺和同伴們有些發愁,“我們該到哪里活動呢?”
陳大爺告訴記者,他聽說近年來新建的小區都配套建設養老服務用房,他所住的小區也是近些年建設的,但他從未聽說小區里有可供老人活動的室內場所。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查詢了解到,2016 年修訂并施行的《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中規定:“城區新建小區開發建設和舊城改造應當將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對于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應當按照新建的住宅小區每百戶二十至三十平方米、已建成的住宅小區每百戶十五至二十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已建成的居住區沒有養老服務設施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置養老服務設施,并不得挪作他用。”
既然規定早已出臺,那么小區里配套建設的相關服務用房是否發揮作用了呢?
【記者走訪】
老人活動中心成“簡易棋牌室”
12月6日上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走訪了宣城市區多個小區,了解相關服務用房的使用情況。
記者走訪中發現,多個小區的養老服務用房被用作老人活動中心,不少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對養老服務用房的稱謂有些陌生,但當記者詢問是否有老年人活動場所時,他們頓時明白。
在華夏湖畔御苑、城東新村、碧桂園劍橋郡、向陽新村四個小區,都有老人活動中心,其中前三個小區的活動中心在一樓,向陽新村的活動室在四樓。這四個小區的老人活動中心陳設比較簡單,一般只配備了桌椅,且桌椅幾乎都是舊的,有的建了衛生間,安裝了電風扇。老人們在這里的活動,一般是下棋和打牌,儼然把這里當成了“簡易棋牌室”。
“我們小區很多是拆遷安置戶,老人們原來住在農村時會常聚在一起聊天,搬到城里之后,有了這個活動中心也算是有了聚會的地方。”城東新村小區一位居民告訴記者。
除了功能單一的老人活動中心,記者也看到了有的小區服務用房建成了功能豐富的社區文化服務中心。
在碧桂園天璽小區一間沿街門面房墻上,掛著夏渡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的牌子。12月6日上午,記者來到這里時發現大門鎖著。透過玻璃門向里看去,一樓空間不大,似乎只是一個通道。“這里是小區配套建的服務用房,但活動空間主要是在三樓。”一位曾在社區負責該項工作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雖然社區投入不少錢建設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能夠讓老人在這里開展活動,但由于活動場所在三樓,老人們上下樓并不方便,導致來這里的老人并不多。“我們也到規劃部門反映過,但已經建好了,也沒辦法改。”
【部門聲音】
區政府將整合零散的服務用房
綜合走訪情況來看,記者發現很多小區基本都配套建設了養老服務用房,但從這些房子使用情況看,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根據規定,養老服務用房只能用作公益性服務,不能用作盈利性的項目。”宣城市民政局社會工作科李科長12月6日告訴記者,新建小區項目建成后,民政部門會參與養老服務用房的驗收和移交工作,也會對這些用房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李科長表示,對于城區范圍內的社區來說,轄區內近年來新建的小區都有一定數量的養老服務用房,要想將這些服務用房都運營維護好,需要一定的資金、人力等方面投入,這其中可能存在困難。一些養老服務用房被建成簡單的老年活動中心,也是因為這樣做資金投入小,但也確實未能充分發揮服務用房的作用。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12月6日從宣州區民政局了解到,宣城市近日下發通知,以往移交到街道或社區的服務用房,今后將移交給區一級政府,由區政府統籌安排,將零散的服務用房聚合起來,開展更規范更適合的養老服務項目。
“我們到外地考察也發現,有些地方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服務用房的運營。”李科長表示,宣城市已規劃建設一些鄰里中心,為居民們提供更豐富的養老服務,同時,宣城市還計劃通過社工組織為居民提供更具吸引力的養老服務。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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