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天長法院消息,11月25日,天長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岳某、孫某等16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不等刑罰,并處人民幣三十萬元至三萬元不等罰金,對覃某等12人退出的違法所得合計95.6萬元,依法予以沒收;對凍結的涉案賭資及被告人岳某等10人剩余違法所得依法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澳門新葡京網絡賭博平臺設在菲律賓,該平臺開設賭博網站盤口,吸引中國境內公民參加網絡賭博。賭博方式有棋牌類(“百家樂”)、電子游戲賭博類(“捕魚”“老虎機”)等。賭博平臺內設行政人事部、技術部、財務部、客服部等,每個盤口(對應一個賭博網站)均實行24小時工作制,設有組長、副組長和賭博網站客服及活動、出入中轉款等人員若干。參賭人員在該網站注冊后通過銀行卡、支付寶、微信、在線網銀等方式支付,按照1:1的比例充值購買該賭博平臺的分數,進行押注賭博及結算,參賭人員充值后的賭博資金直接或通過其他涉案銀行卡流轉到6222***1109等銀行卡。
2017年9月至2020年12月間,被告人岳某等人經被告人袁某、孫某等介紹,應聘到澳門新葡京網絡賭博公司工作,擔任小組客服、出入中轉款、副組長和組長等職務,負責平臺運營及管理,以此獲得工資報酬累計50萬元至3.55萬元不等。
經當地公安偵查,涉案澳門新葡京網絡賭博平臺的資金流轉到銀行卡有429張,遂依法予以全部凍結。案發后,覃某等12名被告人家屬主動代繳違法所得95.6萬元。2021年1月至3月間,被告人呂某等14人被當地公安抓獲;被告人章某、熊某經民警電話通知主動到案接受調查。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岳某等人明知他人在境外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并接受投注,仍受雇參與其日常管理運營,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十六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前,根據從舊兼從輕原則,對其依法適用以前的刑法相關規定。據此,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決。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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