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省發改委網消息:為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進一步深化電價改革,運用價格杠桿引導電力用戶積極參與電力需求響應,自今年12月1日起,我省試行季節性尖峰電價和需求響應補償電價,其中:
季節性尖峰電價是指在日最低氣溫≤-5℃或日最高氣溫≥36℃時,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工商業電力用戶,在高峰時段購電價格基礎上每千瓦時上浮0.072元;
需求響應補償電價是將執行尖峰電價增加的電費收入專項用于補償參與需求響應的電力用戶。
此舉將有效挖掘需求側負荷調節能力,保障電力供需平衡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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