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法官,我已經把錢全部打到法院的賬戶里了,麻煩你們把我的案件處理一下吧……”12月2日,被執行人黃某撥通了霍邱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電話。在核實黃某所交納的20352元款項到位后,執行法官遂將黃某的案件進行了結案處理。被執行人拖欠借款長達7年了,為何現在積極還錢呢?記者從法官處了解到背后原因。
原來,黃某與凌某在上海打工時相識。2014年11月22日,黃某向凌某借取20000元現金,并出具借條一份。后經多次催款未果后,凌某將黃某訴至霍邱法院。經審理后,法院依法判決黃某償還凌某借款20000元。
今年11月份,該案進入了執行程序。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黃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幾日后,黃某收到了法院的執行通知,并主動聯系了執行法官,當即表明自己愿意履行還款義務。
原來,黃某因為擔心自己在法院的執行案件會對子女的學業帶來影響。12月2日,黃某將拖欠凌某的20000元借款及案件相關費用一次性匯入了法院賬戶內。至此,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得以成功執結。
劉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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