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男子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被查獲,因為在一個計分周期分數被扣完,被告知不能駕車。情緒失控的男子駕車沖撞交警,導致幾名警務人員不同程度受傷。12月1日,記者從碭山縣檢察機關獲悉,宋某某涉嫌襲警被批捕。
2021年11月16日,宋某某因在高速上超速行駛,被碭山縣交警查獲并依法處置。因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被扣留駕駛證。宋某某在被告知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不能駕駛機動車時,不聽民警勸阻執意要駕車離開,并揚言“我的車誰攔我就撞死誰”,后突然倒車沖撞,將現場民警撞倒在地,造成民警、輔警三人不同程度受傷。
碭山縣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宋某某駕駛機動車撞擊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嚴重危及執法警察的人身安全,其行為涉嫌襲警罪,遂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據悉,該案為《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后,碭山縣檢察院辦理的首例襲警罪案件。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趙明玉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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