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定遠法院消息,11月22日,定遠法院對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涉案被告人多達47人,其中37名被告人為“90”后,9名被告人為“00”后,涉案金額達600萬余元。
據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李某響先后注冊成立“裕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荊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公司利用“全球購”“愛呀小店”“哎呀小鋪”“研之韻舍”等微店商城, 招聘被告人李某勇負責公司的財務、微店商城管理等,招聘被告人張某露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招聘被告人黃某威、劉某蕓、陸某飛等39人為業務員,實施詐騙活動。
公司對招聘過來的業務員進行詐騙模式培訓,業務員經培訓后利用“微信”等網絡社交軟件,冒充其他女性身份結識男性被害人,按照現有“劇本”,依據固定話術交友聊天,建立感情基礎并取得被害人信任。一段時間后,再以過生日增進感情為由主動要求互送禮物,誘導被害人在李某響注冊的公司微店商城里購買禮物送給業務員。經審計,以上42名被告人合計詐騙被害人錢財共計6050092元。
2021年3月,被告人黃某威、陸某飛離開被告人李某響的公司“單飛”,與被告人黃某輝共同出資注冊成立“洪湖市金洪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公司利用微店商城“皮閣 ”,招聘被告人黃某倩等5人為業務員, 以上述相同模式進行詐騙活動。截至案發,合計詐騙被害人錢財170859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響、李某勇、張某露、黃某威等47名被告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實施網絡詐騙,其中被告人李某響、李某勇、張某露詐騙金額6050092元,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黃某威、劉某蕓等28名被告人詐騙金額均在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數額巨大;被告人梁某輝等16名被告人詐騙金額均在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數額較大,其行為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因涉案人數多,整個庭審將持續22日、23日兩天,因案情較復雜,本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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