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女子鄒某謊稱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員,以能夠用低價購買扶貧安置房等為由,騙取多名被害人錢財15萬余元。據蚌埠市固鎮法院消息,日前,固鎮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鄒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7年2月至12月間,被告人鄒某伙同黃某(系鄒某丈夫,已歿)冒充蚌埠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身份,以低價購買扶貧安置房等為由,詐騙被害人董某、薛某、吳某等人,共計15.6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鄒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騙手段,詐騙被害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適用法律意見正確,法院予以采納。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鄒某起次要和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予以從輕處罰。且被告人鄒某已退還被害人吳某被詐騙現金2.6萬元,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綜上,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以上判決。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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