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高院消息,近年來,兒童游樂項目日益火爆,蹦床、長滑梯、充氣城堡等小型游樂設施,給孩子們帶來快樂的同時,也暗藏了安全隱患,受傷事件時有發生。近日,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法院夕陽紅調解中心成功調解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小明(4歲)在一商場蹦床上玩耍時受傷,事故發生后雙方對賠償事宜協商不成,遂訴至法院。在調解員耐心細致、融情入理的調解下,最終原被告達成一致賠償意見,案件調解成功。當事人握手言和,既解決了糾紛,又徹底化解了矛盾。
據了解,2021年3月21日,小明在其監護人陪同下來到某商場玩蹦床,被當時同在玩蹦床的小麗彈起并摔倒受傷。摔傷后,小明母親立馬將其送至醫院進行治療。經檢查后醫生診斷,為多處損傷,建議觀察病情變化,隨時復診。原告認為小明的受傷是小麗的侵權行為直接造成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該蹦床公司作為經營場所的管理者,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賠責任。在小明復查治療期間,原告多次與被告協商,因未能就賠償事宜協商一致,以致成訟。
為提高糾紛化解效率,減少雙方的損失、節約時間成本,雨山區法院夕陽紅調解中心專職調解員積極與原被告溝通聯系,了解案情,詢問訴求。被告蹦床公司表示,事故的發生純屬意外,小孩受傷是雙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情況,蹦床的目的是為了孩子開心玩耍,同時還了解到,該蹦床公司為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公眾責任保險,希望法院能主持雙方調解。被告小麗的父母也表示愿意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終于,原被告達成了一致的調解意見,雙方確認小明因此次受傷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8000元,該損失由小麗賠償1500元、由蹦床公司賠償2000元、由保險公司賠償4500元,該款小麗、蹦床公司、保險公司均于2021年11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雙方就本案再無其他爭議。事后,雙方當事人均對該調解員的工作表示贊許。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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