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客車司機在前一天晚上大量飲酒,次日一早就開車接送學生,結果被懷寧交警查出隔夜醉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該司機將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11月18日8時許,在懷寧縣城稼先路與茶嶺路交叉口,懷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高河中隊民警在對一輛車牌號為皖H337XX中型普通客車(核載14人)進行超員檢查時,發現該車裝載有9名幼兒園學生和1名幼兒園老師,客車并不超員,可是司機何某某(男,49歲,懷寧縣高河鎮平安村居民,持A2證)行為舉止異常,在檢查時僅將駕駛室窗戶降下一小半,不敢面對民警。在讓何某某將駕駛室門打開后,民警聞到了濃濃的酒味。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現場測試,其靜脈血中酒精含量超過了80mg/100ml的醉駕標準。于是,民警將其帶到醫院抽血送檢。
11月19日,經專門機構檢測,何某某靜脈血中酒精含量為87.3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據何某某供述,其駕駛的中型普通客車專門用來為縣城某幼兒園接送家住農村的學生,當天早上他還沒來得及吃早飯,酒是前一天晚上喝的,當晚感覺有點多,想不到第二天還會有影響。
鄭生發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蔣六喬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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