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鏡湖檢察11月18日消息:近日,蕪湖鏡湖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依法對李某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職務之便,短短四個月時間內竟侵占公司公款40余萬元,絕大部分用于打賞直播平臺女主播。
犯罪嫌疑人李某就職于某民營企業,擔任區域采銷經理,業余時間喜歡瀏覽各種網絡直播平臺,尋找“漂亮”女主播打賞,期待通過打賞獲得“真愛”。為了滿足這一需求,不惜走上犯罪道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采購貨物過程中,通過虛報供貨單位的方式,多次將公司貨款占為己有并用于打賞和揮霍。
目前,該案尚在進一步偵查中。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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