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鳩江檢察11月9日消息:近日,蕪湖市公安局原副調研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黨委委員、副支隊長姜杰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檢察院向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杰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1年至 2017 年,被告人姜杰在擔任蕪湖市公安局副調研員、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黨委委員、副支隊長期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彭玲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