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消息:11月9日上午,潁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臨泉縣委副書記劉某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至2020年期間,被告人劉某利用擔任安徽省臨泉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開發、征地拆遷、規劃調整、房屋預售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565萬元。
庭審過程中,審判長組織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和辯論,被告人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自愿認罪認罰。最后陳述階段,被告人回顧了自己從一名農家子弟、一名基層鄉鎮干部憑借自身努力走到省直機關,被組織培養一步步成長為領導干部的歷程,但終未能抵擋住金錢的誘惑,忘卻了初心,突破了底線,面對自己所犯罪行,被告人劉某流下了無比悔恨的淚水,稱對不起家人,更對不起黨和人民。合議庭決定該案另行擇期宣判。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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