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10月13日,潁上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依法將涉嫌二次酒駕的周某送至拘留所。失去自由和駕駛資格的周某后悔萬分。
10月7日,交管大隊民警現場查獲周某酒駕,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測試,其體內乙醇含量達到62mg/100mL。民警在核查周某信息時,發現其竟于2017年3月因酒駕被處罰過,當時所持有的A2駕駛證也因此被依法降級為B1B2。
目前,周某因二次酒駕被交管大隊城區中隊依法拘留10日,罰款2000元,其所持有的B1B2駕駛證依法吊銷,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周某表示,因為喝得不多,且飯后又跟朋友敘了一會兒話,想著開一次應該沒事,再次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路,現在后悔莫及。
王雅涵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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