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9月24日上午,黃山中院在歙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由黃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汪某故意傷害致其母親死亡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汪某因平時與母親交流不暢,埋怨母親心胸狹窄,故在平時多次毆打其母親。2021年4月11日13時40分左右,汪某酒后回到家中,敲門進入其母親房間,二人交談時因言語不和,汪某用拳頭毆打其母親面部,將母親打倒在地后繼續毆打其母親至鼻青臉腫,并受傷流血。汪某見狀并未罷手,仍采用扼頸、用臉盆潑水至其母親身上的方式對其加害,后將其母親移至床上,其母親不斷呻吟:“哎呦,打死人了?!蓖裟碂o動于衷,對現場地上及被套、床單等處的血跡進行清理。
后汪某騎電瓶車至徽州區,并乘車逃至屯溪區。次日凌晨汪某被歙縣公安局抓獲。經法醫鑒定,死者系有一定接觸面積、質地較硬物體擊打頭面部及徒手扼頸引起的顱腦損傷合并機械性窒息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汪某因長期埋怨其母,在家中毆打致其母死亡,犯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請法院依法判處。
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審理本案,確??剞q雙方及被告人的訴訟權利,控辯雙方對爭議焦點充分發表控辯意見。
法庭認為該案系重大刑事案件,需充分時間進行合議,將擇期宣判。
黃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吳永泉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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