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為了規范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工作,9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了《安徽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見義勇為人員事跡和精神,不得侮辱、誹謗見義勇為人員。若出現上述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見義勇為可通過申報、舉薦、調查核實評定
見義勇為行為應該怎樣界定?條例明確,見義勇為是指在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之外,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和救人、搶險、救災等行為。有下列行為之一,且表現突出的,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人員: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扭送或者協助有關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逃犯的;搶救和保護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生命財產的;其他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的。
見義勇為如何申報?《條例》規定,見義勇為行為人或者其親屬可以向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的縣(市、區)平安建設工作機構申報見義勇為。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可以向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的縣(市、區)平安建設工作機構舉薦見義勇為。值得注意的是,見義勇為沒有申報人、舉薦人的,行為發生地的縣(市、區)平安建設工作機構可以在調查核實后,組織評審委員會評審確認。
見義勇為獎勵和保障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見義勇為獎勵和保障專項資金,并將其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見義勇為獎勵和保障專項資金用于救治、表彰、獎勵見義勇為人員,撫恤、補助、救助、慰問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親屬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支出。
此外,《條例》還鼓勵依法設立見義勇為基金會。見義勇為基金會依據章程開展下列工作:協助做好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協助落實見義勇為人員相關權益保障事宜;慰問見義勇為傷殘人員和犧牲人員遺屬等;幫扶生活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辦理見義勇為不記名人身保險等商業保險;基金會章程規定的其他工作。
歪曲、丑化見義勇為人員事跡或將承擔刑事責任
全社會都應當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尊重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見義勇為人員事跡和精神,不得侮辱、誹謗見義勇為人員。若出現上述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見義勇為負傷人員的救治,《條例》規定,單位和個人對見義勇為負傷人員,應當立即撥打急救電話或者聯系醫療機構搶救和治療,并及時向當地平安建設工作機構或者公安機關報告。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應當及時組織搶救和治療,不得拒絕、推諉或者拖延。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拒絕、推諉或者拖延救治見義勇為負傷人員的,將依法追究醫療機構和有關人員責任。
關于見義勇為人員的搶救和治療費用,當地平安建設工作機構應當及時協調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由平安建設工作機構從見義勇為獎勵和保障專項資金中墊付或者協調見義勇為基金會墊付。
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見義勇為人員的勞動關系
若見義勇為負傷致殘人員,其健康狀況不適合在原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調換適合的工作崗位;非因法定事由,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系。若用人單位非因法定事由,與見義勇為負傷致殘人員解除勞動關系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見義勇為人員,犧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見義勇為人員的配偶、子女就業困難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優先納入就業援助范圍;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上述人員。
穆玥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葉曉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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