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渦陽法院消息:一男子冒充風水師、醫生、“官二代”等身份,獲取他人信任,以能幫助他人轉運、與他人合資做生意等名義,多次騙取他人巨額錢財。近日,渦陽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二十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3月份,被害人鄒某因生意不順,懷疑是風水問題,經人介紹與被告人相識,被告人史某以幫忙看風水轉運為由,要求鄒某準備33000元用來轉運。2019年4月至2019年7月,史某多次以幫鄒某轉運為由,要求史某準備錢款轉交于他,并承諾到2020年農歷2月2日返還。期間,鄒某和其弟弟先后分7次給史某轉賬1066000元。到2020年農歷2月2日,鄒某給史某打電話要求返還錢款,史某一再推脫,后不接電話。
2020年1月份,被告人史某與被害人鄧某、胡某相識,并謊稱自己是某醫院醫生,在醫院承包了一個超市,需出資120萬元,自己出資60萬,讓鄧某、胡某每人出資30萬元。從2020年3月份至2020年8月份,鄧某、胡某二人分筆給史某匯款轉賬共計886800元。
2019年,被害人劉某與史某通過社交軟件相識,史某謊稱自己是“官二代”、“富二代”。后在相處過程中,史某以未帶錢、財產被家人監控、虛構藥材生意等為由,向劉某索要錢財,劉某先后共計被史某騙走3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史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史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遂作出以上判決。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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