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9月16日,泗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縣生態環境分局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被告人家屬等40余人到庭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7月至12月,被告人蘇某海通過袁某從蘇州市某環保有限公司、無錫市某環保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聯系固體廢物,另通過他人分別從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某街道社會垃圾堆放點、某垃圾中轉站等處聯系工業固體廢物等,通過自己或安排董某云在運滿滿平臺發布貨運消息、聯系貨車運輸方式,經張某初、黃某玲聯系,將上述固體廢物跨省運至泗縣黃圩鎮盧圩村盧某經營的原石子場內傾倒,其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按照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等環節有序進行。該案將擇日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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