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9月6日,記者從安徽省直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該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離職職工賬戶轉移和提取業務的通知》,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2021年9月15日起實施。
安徽省直公積金管理中心就規范離職職工賬戶轉移和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由轉入地審核并發起異地轉移接續流程,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非本市戶籍職工,在個人賬戶封存滿半年后可申請辦理銷戶提取手續。繳存職工申請將異地住房公積金轉入該中心的,需在該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半年以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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