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8月30日,黃山市公安局黃山分局發布了《關于黃山市黃山區國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階段性通報(三)》。該通報稱,截止8月30日,共有1803名群眾到公安機關報案登記,登記損失金額(含本息)35136萬元。
為全面查清黃山市黃山區國龍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龍擔保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真實業務量、資金流向、資金缺口及相關投資、出借等情況,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聘請具有審計資質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對國龍擔保公司相關經濟活動開展獨立審計,所需審計費用由公安機關辦案經費承擔。通報提醒,請未登記的投資出借人(當事人)繼續前往公安機關有序登記,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戴好口罩,出示安康碼和行程碼,依次辦理。
8月23日,黃山區警方曾在第二次通報中提到,8月17日,警方已依法對黃山區國龍擔保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查處,公司法人代表韓龍及主要經營負責人共4人被刑事拘留,21名公司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公安機關對已查明的國龍擔保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韓龍和主要關聯公司(人員)名下的不動產、車輛、資金賬戶、現金等資產進行了查封、扣押、凍結,其他債權、債務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在案件偵查期間,公安機關將妥善保管所有涉案資產,不會挪作他用。案件偵查終結后,將依據法律規定隨案移送,最終由司法機關根據確權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清退返還,有關進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此案偵辦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辦案開支均由政府財政經費承擔。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吳永泉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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