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省滁州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 滁州一男子利用社交軟件冒充女性身份,假借戀愛之名用虛假故事騙取對方數萬元錢款。近日,瑯琊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詐騙案,被告人盛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2021年1月份,被告人盛某通過某社交軟件認識了趙某。盛某在軟件里為自己編造了一個名為“許某”的單身女性身份,稱自己大學剛畢業還沒有工作。通過軟件在線聊天,趙某追求“許某”做其女朋友。二人正式“網戀”后,盛某以“許某”的身份編造閨蜜出車禍、母親生病等理由,陸續騙取趙某62189元用于個人消費。在趙某提出微信語音、視頻及要求見面時,盛某以各種理由予以推脫。盛某被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盛某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盛某到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從輕處罰;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盛某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根據被告人盛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同時考慮到被害人同意對其使用緩刑的實際情況,可以對其宣告緩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張慧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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