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自8月1日起,《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施行,《規定》明確包括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在內的7種違規行為最高將面臨10000元罰款。記者了解到,8月18日,池州市開出了《規定》實施后的首張罰單。
8月16日,池州市貴池區消防救援大隊在對轄區一家高層建筑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場所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違反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應當由其管理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名值班人員。”防火監督員依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該場所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給予人民幣三千元整的行政處罰,同時要求相關負責人立即落實整改。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王翠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