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8月16日上午,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及時調解、排除干擾,順利完成一處價值1600余萬元廠房的交付工作。
2017年,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宣城某銀行將宣城某建材科技公司、陳某某等人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判決后,該公司一直未予償還,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該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并依法查控了該公司名下的財產。法院依法對該公司所有的位于宣州區黃渡鄉烏邊村的廠房等資產進行司法評估拍賣,經兩次拍賣和變賣均流拍,變賣價為16396106元。
后申請執行人宣城某銀行同意以變賣價接受拍賣財產,抵償債務,但被執行人一直不愿意騰空。執行法官遂多次聯系被執行人,對其耐心釋法析理,同時邀請當地政府參與溝通協調,并告知被執行人最后交付期限,督促盡快履行法律義務。
8月16日上午11時,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廠房鑰匙交付給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將在規定期限內騰空廠房,至此,該起千萬元標的案件順利執結。
張旭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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