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8月14日晚,濉溪縣交管大隊三中隊民警在轄區縣道鐵白路臨渙鎮高皇村路口設置交通安全檢查點,對酒駕和夜間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檢查。
當晚21時40分許,一輛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檢查點前方約80米處時,突然緊急剎車停在道路中間。民警發現有人從側面進入駕駛員座位位置,立即跑上前對該車進行盤查。檢查時,坐在駕駛位的男子吳某出示了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辯稱車輛是他駕駛的。而坐在車輛后排的男子趙某,面對交警詢問默不作聲,身上散發出刺鼻的酒味。
在現場,交警要求吳某、趙某下車配合工作進行酒精檢測。趙某下車光著腳,車輛駕駛員位置踏板處有一雙鞋子。民警詢問為什么停車換人?對此,趙某也說不清自己的鞋子怎么放在了駕駛員位置。隨后,民警依規依法對吳某、趙某二人同時使用酒精呼氣檢測儀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趙某的呼氣值為63mg/100ml,吳某的呼氣值為0mg/100ml。民警把二人帶回中隊調查取證,后經長達半個多小時的分別“調查詢問”和法律法規宣傳,并一再反復告知其提供虛假證言的法律后果。
最終,吳某承認車輛非他“所開”,系趙某酒后駕車發現有交警查車,自己酒駕心虛讓吳某“頂包”駕駛。原來當晚20時許,關系不錯且同住一個村莊互為鄰居的趙某約吳某一起去飯店吃飯。飯后,沒喝酒的吳某要開車,喝酒的趙某感覺自己沒喝醉、頭腦清醒就自己酒駕載著吳某一起回家。突然發現交警查車,就靠邊停車讓吳某“頂包”。剛換好位置交警到了,由于趙某體型較胖,在挪位置的時候把鞋子留下了。
經審訊,趙某對酒后駕車害怕被查遂找吳某“頂包”來逃避法律處罰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民警對吳某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同時對趙某予以一次性扣除駕駛證12分并罰款12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民警提醒:請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酒駕僥幸心理不能有,酒駕被查找人“頂包”,露餡被罰,法不柔情。
李西美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呂歡歡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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