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臨泉縣紀檢監察網消息:為強化對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外”行為的監督管理,深化以案示警,形成有力震懾,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遵紀守法,遏制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日前,臨泉縣紀委監委將查處的三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臨泉縣人民法院機關黨委原書記、正科級審判員劉東醉酒駕車問題。2018年2月6日,劉東酒后無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臨泉縣城中路縣醫院西門處,與一輛小型汽車發生追尾,經檢測劉東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2019年7月11日,界首市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劉東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劉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二、臨泉縣交通局城北交管站原站長程濤醉酒駕車問題。2019年10月4日晚,程濤酒后無證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臨泉縣解放路與四化路交叉口處,與一輛小型汽車發生追尾,經檢測程濤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2019年12月27日,臨泉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程濤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程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三、臨泉縣滑集鎮史莊村黨支部原副書記趙虎醉酒駕車問題。2020年4月17日晚,趙虎酒后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臨泉縣臨化路煙草公司附近時,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趙虎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2020年8月20日,臨泉縣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趙虎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趙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臨泉縣紀委監委)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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