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兩輛摩托車相撞后,雙方當事人因協商不好選擇報警,將事故給交警來處理。交警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通過調查,竟然雙方均存在著多起違法行為。
8月8日下午,蕪湖市鳩江交警大隊民警接到報警稱:在蕪湖市鳩江區329國道沈巷鎮沈奧花園路段,兩輛摩托車相撞,有人員受傷。民警迅速出動趕赴現場,發現雙方當事人均受傷,于是當即安排車輛將傷者送往醫院。后經醫院檢查,雙方均是皮外傷,并無大礙。
通過調查了解,民警得知了事故的具體的過程。當天18時許,強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從其女婿修車店起步上公路向右轉彎準備回家,就在轉彎的過程中,劉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沿329國道由西往東行駛避讓不及,造成兩輛摩托車發生碰撞致強某、劉某受傷、雙方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民警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強某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所駕駛的摩托車從未到交管部門辦理入戶登記手續,并且摩托車還未購買保險,而劉某同樣是沒有機動車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摩托車已經逾期未年檢,摩托車也沒有購買保險。
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民警分別對強某、劉某兩人作出罰款740元的處罰,并責令強某、劉某立即購買車輛保險。
尹明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王翠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