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7月27日,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以李某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工資款14270元返還被害人金某。
李某某承包了一個更新改建工程,雇傭金某某為其施工。工程結束,李某某從項目部結清工程款后,為逃避支付金某某14270元的工資,于2015年春節前躲回四川省資中縣家中。2015年4月,金某某到淮南市農民工維權服務中心投訴,淮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李某某于2015年8月5日10時前支付金某工資14270元,李某仍拒不支付。據此,大通區人民檢察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對李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14270元,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李某某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自愿認罪認罰。
王蘇雅 魏小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張安浩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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