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拖欠150多名工人工資,款項達332萬元,拒不支付。春節前夕,巢湖某建筑工程實際承包人繆某某、莊某某被巢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1月22日,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巢湖市公安局移送該案稱,巢湖市廟崗鄉響龍新村安置點承包人莊某某、繆某某拖欠農民工工資。該局治安大隊辦案民警聯合轄區廟崗派出所迅速展開調查。調查表明,長豐籍的繆某某和莊某某于2019年承包了巢湖市廟崗鄉響龍新村安置點21-43棟樓木工和鋼筋工工程,至今年元月中旬,青島一建施工方已經將80%的工程款轉給了承包方,但承包方繆某某和莊某某一直沒有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民警隨后逐一聯系受害人,制作詢問筆錄,認真核對拖欠工資數額。結果發現被拖欠工資的工人有150多人,總額332萬元。前期,巢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向繆某某、莊某某下達了支付令,可二人在規定時間內未予支付。至此,繆某某、莊某某已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元月30日,二人被抓獲。
接受調查時,繆某某和莊某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巢湖市公安局遂依法作出了上述決定。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楊祖友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金學永
編輯:唐恒鋼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