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為推動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規范和加強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以下簡稱“科技項目”)的管理,根據國家、省科技管理有關規定,制定《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辦法》。
據悉,該辦法適用于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申報、立項、管理和驗收。申報項目應滿足下列要求:符合住房城鄉建設科技發展重點技術領域,創新性強,預期成果水平達到國內先進以上,具有較強的推廣和應用前景,對促進住房城鄉建設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有積極作用;以聚焦“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為引領,對實現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打造具有競爭力的“長三角”區域協同發展項目起到積極作用;軟科學研究應是與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技術政策、產業政策、發展戰略與規劃等重大問題密切相關,為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的戰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科技項目等。各類項目立項后,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辦法規定,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體或學術團體,且3年內無不良行為記錄;項目第一申報單位注冊地為省外時,其申報的研究內容應在安徽省境內有載體工程作為依托;具有完成項目必備的人才條件和基本技術裝備與設施等。
辦法明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撤銷: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項目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嚴重污染環境的;研究內容失去實用價值,在實施過程中發現為低水平重復的;依托的工程建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和國內外合作項目未能落實的;組織管理不力致使研究無法進行的;超規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驗收,且未報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延期同意的。
袁晶晶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編輯: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