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7月13日下午,據六安市霍山縣人民法院消息,該院立案庭僅用兩天時間,就成功訴前調解一起拖欠石斛款達7年之久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據了解, 原告萬某在2014年10月與被告孫某達成買賣石斛協議,原告按質按量交付石斛,被告孫某確認收貨,但一直未支付貨款2.6萬余元。萬某多番催要未果,決定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遂訴至法院。立案成功后,因為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該院立案庭調解員第一時間電話聯系了被告孫某,告知其應該履行法定還款義務。通過細致地析法明理,孫某于第二天便一次性付清了貨款,原告撤訴。
黃珊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竇祖軍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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