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固鎮法院消息,近日,固鎮法院審理判決一起妨害公務案件,被告人尚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2020年12月6日2時許,在固鎮縣城關鎮匯金美食街街“某小串”門口路邊,固鎮縣公安局巡邏防控大隊民警趙某飛、王某2等接曹某口頭報警稱,其店里有一男子(尚某)醉酒不愿離開。民警趙某飛、王某2等人遂前去處置。核實尚某身份信息時,尚某拒不提供且言語挑釁民警,隨后民警欲將其傳喚至巡防大隊進一步核實身份,該男子趁王某2不備,用右手向王某2左臉部擊打一巴掌,致使王某2臉部受傷。
另查明,2020年12月6日2時許,被告人尚某被固鎮縣公安局民警抓獲。
固鎮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尚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予以從重處罰;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沒有犯罪前科,對其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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