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安徽和縣00后男子張某某,在網上結識了一名女子,并逐漸發展為情侶關系,但在交往過程中,二人時常爭吵。2020年7月的一天,兩人再度發生爭吵,女方提出分手,張某某竟在義烏一處出租屋內用數據線將女友勒死,后自己服用頭孢和白酒自殺未果,在家人陪同下自首。日前,浙江省金華市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某某,男,2001年出生于安徽省和縣,漢族,小學文化,住和縣。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某與被害人舒某(女,歿年20歲)于2019年8月相識,并逐漸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交往過程中二人時常因瑣事產生矛盾。
2020年7月23日下午,張某某與舒某在舒某租住的義烏市某出租屋內,因瑣事發生爭吵,舒某提出分手,張某某產生將舒某勒死、自己再自殺的想法。張某某遂用手機數據線勒舒某脖子,因舒某反抗,后放棄。
次日下午,舒某又因瑣事提出分手,二人隨即發生爭執,張某某用手機數據線勒舒某頸部,致舒某死亡。
案發后,張某某服用頭孢克肟以及白酒,試圖自殺未果。后張某某將殺人的事情告知其父母。其父母從溫州趕至義烏,在父母的勸說下,張某某于7月25日1時許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經鑒定,舒某系被他人勒頸致窒息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因情感糾紛,采取用手機數據線勒被害人舒某脖子的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張某某在案發后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某認罪悔罪,已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并取得諒解,亦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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