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舒城縣百神廟鎮有農田填倒建筑垃圾。5月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回復表示,經了解,填倒建筑垃圾的田地面積9畝,歸屬中心村汪拐組集體土地。百神廟鎮農技部門對涉事地塊初步核查現已基本具備復耕條件,實際已恢復了該地塊基本農田的性質。具體如下:
網友稱,從2020年12月投訴至今,舒城縣百神廟鎮,沒有一個部門對于農田變為建筑垃圾地進入建筑清理。
5月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回復稱,市政府高度重視,責成舒城縣政府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經了解,填倒建筑垃圾的田地面積9畝,歸屬中心村汪拐組集體土地。2010年,由該組村民張某某與組簽訂了為期20年的承包合同,挖塘經營養魚。2017年張某某因魚塘經營效益低,擅自決定填塘改作其他經營,后于當年利用夜間將魚塘私自有償填倒了來自縣城的建筑垃圾,2020年初又再次利用夜間向同一地點擅自有償填倒建筑垃圾。
經核實,該批填埋的建筑垃圾并非原生態建筑垃圾。而是已經過分揀的,主要成分為磚渣、混凝碎渣、渣土。安徽華測檢測技有限公司2021年3月17號對填埋場地土壤采取隨機方式采樣檢測,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浸出毒性鑒別標準值參照檢測后結果顯示:中心村汪拐村民組垃圾傾倒點固態、無異味、灰黑色,汞、總鉻、銅、鉛、鋅、砷、鎘、鎳等重金屬,經檢測均未超過參照標準限值。固體廢物(腐蝕性)檢測結果為7.44(ph值≥12.5或者ph值≤2.0)固態、無異味、灰黑色,經檢測均未超過參照標準限值(報告編號:A22100634761)。
2020年7月至今年2月,屬地百神廟鎮多次會同舒城縣環保局、執法局、派出所對張某某進行約談,要求其回收堆放垃圾,盡快恢復農田。張某某也表示盡快恢復。百神廟鎮農技部門對涉事地塊初步核查現已基本具備復耕條件,實際已恢復了該地塊基本農田的性質。百神廟鎮政府和中心村兩委高度重視,下一步,將聯合舒城縣執法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后續追責,并從源頭上加大建筑垃圾治理力度,積極打造更加優美的人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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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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