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因為瑣事發生爭吵,最終雙方大打出手。據天長法院消息,近日,天長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故意傷害罪案件,被告人錢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8月29日20時許,被告人錢某與被害人林某在天長市鄭集鎮長安南路的陳某家中,因瑣事發生爭吵,被害人林某將麻將多次砸向錢某,被告人錢某用板凳阻擋過程中,致林某頭部受傷。后錢某被林某拽跪在地,錢某為掙脫林某束縛,用左腳踩在林某胸腹部后分開。經鑒定,被害人林某系頭頂部及左乳房皮膚軟組織挫擦傷,右側第5-6肋骨骨折,左側第6肋骨挫傷,屬輕傷二級。
2020年10月21日,被告人錢某接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接受訊問,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錢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本案中,被告人錢某積極賠償被害人林某經濟損失,取得諒解,且被害人林某也有一定過錯,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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