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向銀行申請貸款,再將這筆貸款以民間借貸的方式加息轉借給他人,以謀取利息差,最終受到法律制裁。日前,固鎮法院以高利轉貸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拘役五個月,宣告緩刑七個月,并處罰人民幣十三萬元。
2013年8月至2014年11月期間,被告人胡某以做鋼材生意為由,多次從某銀行貸款。貸款發放后,被告人胡某將部分貸款以月息五分轉借給他人使用,共計轉借人民幣117萬元貸款。轉借期間,扣除應當支付銀行的利息,被告人胡某違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1萬余元。2019年8月9日,被告人胡某退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0.6萬元至固鎮縣公安局。
被告人胡某構成高利轉貸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胡某犯罪后自動到案,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積極退繳違法所得,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如上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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