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訊 尾隨他人,趁開門之際持刀入室搶劫。4月15日,淮南市八公山區(qū)人民檢察院公布該起搶劫案起訴書。
被告人周某某1997年出生。2020年12月8日17時許,周某某尾隨家住淮南市八公山區(qū)的李某某進入樓道,趁李某某開門之際,從李某某背后用手摟住其脖子,右手持水果刀挾持李某某進入其家中,李某某在掙脫時左手手指被水果刀劃傷。后被告人周某某在李某某家中持水果刀威脅李某某及其母親、奶奶索要錢財,李某某母親因害怕從臥室拿出200元錢交給周某某。后周某某威脅繼續(xù)索要錢財時,李某某父親回到家中,周某某遂逃離。2020年12月9日,被告人周某某被抓獲歸案。
淮南市八公山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兇器入戶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規(guī)定,應(yīng)當(dāng)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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