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在借走熟人電動車后,非但沒有歸還,竟然轉手把電動車給賣掉。據固鎮法院消息,近日,固鎮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2020年4月7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到固鎮縣新馬橋鎮黃莊村朱某家,以朋友喊其吃飯,需借朱某的電動車騎行為由,將朱某的一輛兩輪電動車騙走,隨后,被告人李某以650元的價格將該兩輪電動車出售。
第二天中午,被告人李某到固鎮縣新馬橋鎮劉某家以到銀行取錢,用于償還其之前欠劉某家的借款為由,將劉某家的一輛三輪電動車騙走,后將該三輪電動車低價出售。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應予依法懲處。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鑒于被告人李某家人將被騙兩輪電動車贖回后已返還被害人朱某、被告人李某又退賠被害人劉某的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劉某的諒解,對被告人李某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如上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