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阜陽一“85”男子多次冒充軍人、縣委主要領導、領導駕駛員等身份向不同人群實施詐騙,騙取他人錢款38萬余元,數額巨大。2021年2月7日,阜南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鄭某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
被告人鄭某強一審刑事判決書截圖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鄭某強,男,1987年出生,安徽省阜南縣人,漢族,小學文化。曾因犯盜竊罪,2008年1月14日被安徽省阜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2010年2月28日刑滿釋放,因涉嫌犯詐騙罪于2020年9月28日被阜南縣公安局決定刑事拘留。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鄭某強自2019年以來,多次冒充現役軍人、退役軍人、領導駕駛員等身份向不同人群實施詐騙,具體事實如下:
一、2019年7月,被告人鄭某強冒充部隊現役軍人,以幫助被害人趙某兒子張某參軍相關事宜為由,共騙取被害人趙某人民幣8萬余元。
二、2020年6月,被告人鄭某強冒充部隊現役軍人與被害人牛某處男女朋友,騙取被害人牛某人民幣14萬余元。
三、2020年8月,被告人鄭某強冒充部隊現役軍人,騙取被害人曾某人民幣2萬余元。
四、2020年9月,被告人鄭某強冒充阜南縣縣委書記駕駛員,以幫王某女兒安排工作為由,騙取被害人王某6000余元。
五、2020年9月,被告人鄭某強冒充部隊現役軍人,以辦理“兩女證”為由,騙取被害人王某某2000元。
六、2019年6月,被告人鄭某強冒充部隊現役軍人與被害人趙某某處男女朋友,騙取被害人趙某某9000余元。
七、2019年9月,被告人鄭某強冒充阜南縣委主要領導,騙取被害人曾某某11萬余元。該筆款,被害人曾某某丈夫周東龍已起訴被告人鄭某強,法院已作出民事判決,該判決已生效移送執行。
八、2020年9月,被告人鄭某強冒充縣委書記駕駛員,以為被害人張某某兒子介紹工作為由,騙取被害人張某某3000元。
九、2019年6月,被告人鄭某強冒充部隊現役軍人,騙取被害人莫某4000元。被告人鄭金強家人得知后把該筆錢款退還被害人莫某。
另查明:2020年9月28日,阜南縣公安局電話通知被告人鄭某強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被告人鄭某強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日阜南縣公安局對其刑事拘留。
阜南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鄭某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冒充現役軍人、退役軍人、領導駕駛員等身份,騙取他人錢款38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負刑事責任。被告人鄭某強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后,主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自愿認罪認罰,積極退賠部分被害人損失,依法可從輕處罰。
綜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一、被告人鄭某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二、對被告人鄭某強違法所得人民幣三十八萬元予以追繳(已退賠被害人牛某、莫某損失),返還被害人趙某人民幣八萬元;返還被害人曾某人民幣二萬元;返還被害人王某人民幣六千元;返還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幣二千元;返還被害人趙某某人民幣九千元;返還被害人張某某人民幣三千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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