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近期,馬鞍山雨山區人民檢察院以銷售假藥罪、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黃某某依法提起公訴,經雨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對黃某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
2018年4月以來,黃某某為非法牟利伙同他人,通過網絡購買銷售各類藥品,并發展多名代理銷售,利用微商平臺快遞向全國各地買家發貨。嘗到利益帶來的甜頭后,黃某某覺得自己找到了發財之道,更加有恃無恐,同年8月,自己購買黃色膠囊以及包裝開始非法生產產品。2018年4月以來,黃某某銷售假藥總額三萬余元,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總額六千多元,共計非法獲利兩萬余元。經馬鞍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黃某某非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中冬蟲夏草、無名黃色膠囊等共計28種被認定為假藥,還有9種產品被認定為有毒有害食品。經雨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對黃某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
藥品,直接關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檢察官提醒大家,網上購藥應持謹慎態度,防范假藥,關鍵是從正規渠道購藥,并去有關網站查詢真偽。國家對于藥品的生產有明確、嚴格的規定,任何藥物如果沒有生產廠家、批準文號的都不要購買,一經發現,請立刻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千萬不要貪圖方便和便宜而去購買。醫藥不是小事,事關身體健康,購買藥品請認準正規醫院、藥店,切不可疏忽大意,以免造成悲劇。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編輯: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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