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3月11日,蕪湖鳩江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查處了一起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在查處過程中,該駕駛員發現民警后,曾試圖逃跑,被民警及時攔住未能得逞。由于該駕駛員酒精測試已達到了酒駕標準,因此民警將依法給予其以嚴厲處罰。
當晚21時許,鳩江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正在轄區赤鑄山東路開展酒駕查緝行動,對經過的車輛逐一檢查。這時,不遠處一輛奇瑞轎車駛入民警的視野,但該車在距酒駕查緝點100米遠的位置突然停住了。民警判斷該車駕駛員有問題,于是立即通過手勢和呼喊示意該車靠邊配合檢查,該車輛不但不理會民警的示意,駕駛員還準備下車逃離現場,但被快速反應的民警跑到該車跟前控制住。
"我喝酒了,我承認。"該駕駛員下車后一邊解釋, 一邊和民警一起來到警車旁邊,在民警安排下進行了測試酒精含量。經測試,呼吸酒精測試儀顯示的數值為56mg/100ml,已達到了酒駕的標準。
王某稱,他是在一家二手車車行上班,當天下午下班后,老板喊他一起去了鳩江區水岸新城一個燒烤店吃燒烤,不知不覺間,王某喝了4瓶啤酒。酒足飯飽后,王某發現已經快晚上9點了。因王某家住萬春街道,他覺得晚上回家打的錢也不少,第二天早上上班又沒辦法開車去。于是,王某還是抱著僥幸心理來到單位,準備已經駕車回家,不料途徑赤鑄山東路與夢溪路時被民警查獲。
"我感覺赤鑄山東路相對偏僻,時間又比較晚,應該沒有交警查車,才僥幸酒后開車回家的。"王某承認道。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王某因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15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梁福保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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