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業主稱買房時開發商和中介都承諾能自建一個陽臺,等房子裝修好了,剛住了沒多久,卻收到“陽臺是違建,責令限期拆除”的通知。寧國市御公館小區2號樓和6號樓的不少業主最近遇到了這一煩心事。現在,開發商不承認當初曾有承諾,房產中介公司已經注銷找不到人。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3月11日從寧國市城管部門了解到,經統計御公館小區2號樓和6號樓有45套房子涉及陽臺違建,私自搭建的陽臺存在安全隱患,已拆除8處。
老馬說如果沒有陽臺,他不會買這個房子
剛搬進新房就被要求拆陽臺
“70多萬買的,2019年11月拿到房子,裝了幾個月。”2020年上半年,年逾古稀的寧國人老馬和兒子孫子搬進了位于寧國市區御公館小區的新家。老馬告訴記者,他的兒子和孫子都是殘疾人,三人相依為命,買房子還找親戚借了幾十萬。本來搬進新房是一件讓人高興的事,沒想到沒住多久,就收到了相關部門的通知,要求他們拆除陽臺。
“說我們這個陽臺是違章建筑,要求必須拆掉。”老馬告訴記者。3月11日,在老馬家中記者看到,他家客廳和主臥外都有一個陽臺,客廳外的陽臺上放著洗衣機,晾衣架則安裝在主臥的陽臺上。
老馬說,拿到房子時,現在陽臺原本是空的,只有一個外部的框架,陽臺地面、頂部、玻璃窗都是他后來花了幾萬塊建起來的。“買房子的時候開發商和我們說能包陽臺,如果曉得不能包陽臺,我就不會買這個房子。”老馬告訴,他記得第一次看房時,陽臺位置地面還搭了鋼筋,以為是要建陽臺,后來看房的時候發現鋼筋拆了,開發商銷售人員告訴他如果不拆不能通過驗收,還告訴他們以后可以自己包陽臺,并承諾可以收一定的費用幫業主統一澆筑陽臺地面。
違建陽臺被拆過的房子里搭建了一人高的磚墻
陽臺地面為中介澆筑
與老馬一樣被要求拆除違建陽臺的,還有御公館小區2號樓和6號樓的幾十戶業主。但有所不同的是,老馬的房子是在開發商那直接購買的,另有不少業主是通過一家名叫“錦林不動產”的房產中介購買的。“我這個房子買的是樣板房,買的時候中介說陽臺能包,交房之后,陽臺沒有包,后來那個中介幫我們把陽臺地面澆筑了。”2號樓一戶業主對記者說。另一位通過中介購房的住戶也表示自家陽臺是中介澆筑的地面。
與不少2020年上半年就入住御公館小區的業主不同,小徐告訴記者,他是去年7月才通過中介到御公館看房,看了一套2號樓13樓的房子。“房子裝修好的,還有部分家具家電,陽臺也是包的好好的。”小徐3月11日告訴記者,因為對房子比較滿意,他付了60多萬元的首付款,當時他問中介什么時候能辦過戶,中介告訴他,因為陽臺違建的原因目前不能辦理過戶,但以后肯定能辦。小徐告訴記者,他當時擔心有問題,要求中介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若相關部門要求拆除陽臺,自己可以退房。果不其然,小徐房子還沒過戶,才住了一兩個月,就被要求拆除陽臺。
小徐事后才知道,他去看房時,城管部門已經下通知要求拆除陽臺,但中介還帶自己看房,并賣房給他。他記得當時看的13層的幾套房子門口都沒有貼城管部門的通知,“懷疑都被人撕了。”
中介公司大門緊閉,公司已經注銷
違建拆完前房產交易暫緩
3月11日,在御公館2號樓內,記者看到不少房子大門上都貼著《關于查處御公館小區2號樓、6號樓違法建設通告》,通告的落款是寧國市查處違法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時間為2020年6月8日。
通告中介紹,御公館小區2號樓、6號樓部分業主私自利用外墻鏤空向外搭建陽臺,違法了相關規定,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為此寧國市城管局組建了專案組,在該小區3號樓設立了辦公室,要求業主主動去說明情況。同時該通告還表示,在違法建設未查處完畢前,相關部門將暫緩辦理御公館小區涉及違法建設房屋的不動產登記、交易和房產登記審核,對拒不配合違法建設查出的業主,將暫停水電供應。
采訪中,老馬還向記者出示了2020年8月和9月寧國市城管部門發給他們家的多份要求拆除陽臺的通知,“城管過段時間就會來一下。”
在御公館小區2號樓樓下,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看到了寧國市城管局放置的兩塊警示牌,其中介紹,“業主私自搭建的陽臺底板框架直接用螺絲懸掛固定,時間長久容易生銹脫落,”“鋼筋規格不達標,隨意排列,沒有植入墻內,起不了承重作用”,存在安全隱患。
記者在現場看到,2號樓不少房子都搭建了陽臺,沒有搭建陽臺的房子外都是鏤空的,6號樓已經搭建陽臺的主要在是頂樓幾套房子。在2號樓13樓,有兩套房子搭建的陽臺已經拆除,房門鎖著,記者透過窗戶看到,原本陽臺門的位置砌起了一人高的磚墻。
開發商拒絕采訪 中介公司已注銷
記者采訪中有業主表示,御公館小區的2號樓和6號樓是商住樓,房屋買賣合同中有規定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房價比同小區其他樓棟要便宜一些。“產權40年,這個我們買的時候知道,但就是再便宜,如果不能包陽臺,我也不會買這個房子。”有業主說,后來他們找過開發商,對方不承認曾經承諾可以包陽臺,通過中介買房的業主已經找不到中介公司了。
據記者了解,御公館小區的建設單位是寧國市中雅置業有限公司。3月11日,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來到御公館項目售樓中心,表明身份后,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事只能找負責銷售的一位劉經理,但劉經理不在辦公室。記者隨后撥打了這位劉經理的電話,對于是否曾經向購房者承諾可以包陽臺這一問題,他表示,自己不接受采訪,拒絕回答相關的問題。記者在售樓部的御公館項目沙盤上注意到,2號樓和6號樓的沙盤模型上,一些房子的陽臺位置并不是鏤空的。
記者隨后又找到了錦林不動產的辦公門面,大門緊閉,撥打了門頭上的電話號碼也無人接聽。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這家房產中介公司已經注銷。“去年就注銷了,我們也找不到人。”一位業主說。
購房者小徐表示,他目前已經起訴了房產中介,案件前些天已經開庭,還未宣判,當時簽訂的補充協議已經提交給法院。但對于其他更多的購房者來說,他們還在尋找開發商和中介當初曾經承諾能自己建設陽臺的證據。
45套房子涉及違建 已拆除8處
3月11日下午,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來到寧國市城管局,該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王恒告訴記者,2020年4月,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過程中,發現御公館小區有疑似違建陽臺。在進行大面積摸底調查后,發函給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答復明確是違建,隨后他們第一時間發布公告提醒,“施工的不能再做了,沒做的給個提醒。”王恒說,御公館小區2號樓和6號樓統計有45套房屋涉及實施了違法建設,已經拆除了8處。
對于這些違建的陽臺是不是有些是開發商或者房產中介建設的,王恒表示,違建的主體需要進一步了解核實,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可能存在多種情況,但目前沒有明確的證明。他還表示,目前城管部門盡量平穩有序地爭取當事人理解的情況下來做工作,爭取讓當事人自行拆除違建。
“如果購房者能證明當時開發商或者中介當時有承諾,能夠改建陽臺或者幫他們改建了陽臺,可以找開發商或者中介要求賠償損失。”安徽宣廣律師事務所主任羅永勝告訴記者,這個損失包括搭建陽臺的損失和房屋面積減少的損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陶娜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