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產品外包裝虛假發布含有“東北大米”,在唯品會開設的網店發布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廣告,戶外廣告及宣傳單頁發布含有“交2萬抵5萬”卻與實際不符……3月9日,記者從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將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公布。
六安市葉集區馮氏米業有限公司通過產品外包裝發布含有“東北大米”、“原糧黑龍江優質水稻基地”等內容的廣告,但當事人所使用的大米原糧并非產自東北,廣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2020年10月,六安市葉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對當事人處以罰款66882元。
亳州一楊食品有限公司通過在唯品會開設的網店發布含有“喝之后:轉氨酶慢慢恢復正常”、“溫潤撫胃、幽門克星、清新口氣”等內容的食品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2021年1月,亳州市譙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5000元。
安徽樂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潁上路超市通過電子屏發布含有“12.98元/500g 長江鯽魚”等內容的廣告,但當事人所銷售的鯽魚并非產于長江,廣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通過宣傳單發布含有“長期食用鱘肉,對久治不愈的腰痛、胃病和脫發等、均具有顯著療效…鱘肝主治瘡疥。鱘油治療燙傷有特效”等內容的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五十八條的規定,2020年12月,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2510元。
安徽高恒置業有限公司通過戶外廣告及宣傳單頁發布含有“交2萬抵5萬”“超強的升值潛力—老城核芯、高性價比的售價、即買即升值”等內容的廣告,當事人實際開展的活動為“交2萬抵3萬”,廣告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且含有升值承諾,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二十六條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五十八條規定,2021年2月,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24000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星級記者 徐琪琪
編輯:唐恒鋼
請輸入驗證碼